商报价扣除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价(B)价;第三,把(A+B)/2作为平均标底价(C)价;第 四,在C价基础上下浮。作为基准线价。
(2)根据基准线确定有效报价,高于C价:x%和低于C价x%,为无效报价。
(3)技术标分数和商务标分数相加为承包商总分,根据分数高低现场确定中标单位。
采用百分制评标有如下优点:①避免承包商联合起来搞标底;②避免报价的偏离,有效控制工程投资;③对标底保密性要求不严,易操作;④减少评标、定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;业主可以抵制上级单位和领导的干预,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。
(五)防止恶意低价中标,保证高质高价。新的《招投标法》和《评标办法实施细则》中规定: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能中标。如果评标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,那么很容易出现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。原则上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是不能中标的,以下两种情况除外。第一,投标方非常想打入这个市场,建立起自己的形象和业绩后,在将来的工程中获取利益。第二,经过事先估算,在具体施工中有大量索赔发生,从中谋取利益。经考察如果是一个重合同、守信誉的企业,在留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,可以让其中标。否则中标后很少有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任务的。
三、结论
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建立起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建筑市场。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采取完善法规、明确职责、健全机构,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,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从源头上遏止腐败,净化建筑市场,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,法制化的轨道,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参考文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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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]董杰元,加强施工管理,提高工程质量[J],科技信息(科学教研) ,2007, (32).
[3]张国和,论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控制[J],安徽建筑,2007,(06).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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